刘峰律师于2012年1月20日下午前往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会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此会见为第一次会见。
此次会见申请迟迟未获得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批准,在同相关部门多次交涉反映后,刘峰律师终于在递交申请材料的16天后得以见到自己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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