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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 : 2011-3-14 18:23:04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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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发 文 号】法释[2001]16号 
 【颁布时间】2001.05.23 
 【实施时间】2001.05.26 
 【效力状况】现行生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000〕117号《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定性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此复

    本文地址:http://www.dophome.com/read/l/c/20110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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