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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分则对数罪并罚的规定
 
  
发布时间 : 2011-10-19 14:51:22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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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定数罪并罚重要规定    

        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并利用该组织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第120条。

  2、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缉私的,以具体的走私犯罪与妨害公务罪实行并罚,但要注意第157条第2款规定的走私犯罪是不包括走私毒品罪在内的,因为根据第347条规定,在走私毒品的犯罪过程中,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直接以走私毒品罪的加重情形对待,不实行并罚,第157条 。

  3、为保险诈骗而故意造成财产损毁、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疾病等保险事故的,第198条。

  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之后又有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伤害、强奸、侮辱行为的。

  5、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罪除外)而偷开机动车辆作为犯罪工具并将机动车辆据为己有或丢失的。

  6、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并利用该组织而犯其他罪行的。

  7、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并对被组织、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的,或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罪行的。

  8、实施第140至148条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

  9、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又使用假币的。

  10、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非法狩猎罪的,同时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以第341条之罪与妨害公务罪等实行并罚。

  11、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或者因挪用公款而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

  12、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以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并且要数罪并罚。

  二、法定其他数罪并罚的情形

  1、非法行医又非法实行节育手术的

  2、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又抗拒检查或走私出境的

        3、既走私毒品又走私普通货物的

  4、强奸、抢劫后为其他目的(如灭口、报复)而杀死或伤害受害人的

  5、拐卖妇女儿童又故意杀害、伤害的

  6、拆开邮件窃取汇票、汇款单又诈骗财物的

  7、交通肇事后又将受害人藏匿、杀害的

  8、因受贿而犯玩忽职守等渎职性犯罪的:并罚

  9、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资后又杀人伤害的:并罚

  10、交通肇事后逃逸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并罚

  11、杀害被绑架人后再敲诈勒索的:故意杀人和敲诈勒索并罚。

  12、非法雇佣童工造成事故或构成其他犯罪的:并罚

  13、强奸过程中当场拿走财物的:强奸抢劫并罚

  14、教唆他人强奸后再强迫其卖淫的:并罚

  15、强迫、引诱、容留卖淫过程中逐步发展为组织卖淫的:组织卖淫罪和其他罪并罚

  16、部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部分查明是贪污贿赂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贪污贿赂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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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峰律师,安徽宿州人,广东亚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3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于2004年前往广东。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担任专职律师至今。 刘峰律师在刑事案件代理辩护法律业务方面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曾成功办理过刑事案件一百多起,并致力于成为一名第一流的刑事辩护律师。 ......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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