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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松故意伤害案二审成功改判,刑期减少近百分之五十!
2015-10-21 21:09:14
浏览: 作者:刘峰律师

正文:

广州商人马某某故意伤害案,一审系由其他所的两名律师代理辩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马某某家属找到刘峰律师,替换一审律师担任马某辩护律师。

 

 

本案一审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经过刘峰律师的辩护,二审成功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刑期减少近半。

 

 

附二审部分判决内容:

 

 

 

 

(文章来源:广东未央律师事务所 刘峰律师 电话:18613049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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